今天下起了毛毛细雨,典型的南京天气,一种浸透了湿气的阴性之冷,和北方的干冷不同。很多人已经穿上了羽绒服,走在路上,我缩着脖子微微发抖。一个人光着上身,跪在雨中乞讨,经过他身旁时,可以看到他的身体上湿湿的,在剧烈地颤抖……在这种阴冷的雨天,“光身子”这种近于自残的行为,这种剧烈的颤抖,特别让穿着厚厚衣服的人看不下去。于是你忍不住会想给他扔个硬币,几乎都不再是怜悯,而只是为了让他赶快别这样子乞讨了,不要这样刺激人们的眼球了。
我给这种乞讨起名叫“残酷乞讨法”,不再诉诸于人们时有时无,随机性太强的同情心,而是用自残的残酷来直接要挟:把自己的身体作为资本,强制人们去面对一种在他们的生活中难见的残酷,让自己成为这个繁华温软世界中触目惊心的残缺。小时候在农村的集市上,我曾经看过更为极端的“残酷乞讨法”:那个失去双腿的人坐在一个简陋的小滑板上,滑到每个人的面前,然后直接开始拿刀片割自己的额头,直到那人实在受不了而不得不给钱之后。他的额头血肉模糊的一片,一片肮脏的红色……
从他身边经过时,我的手放在裤子口袋里,反复翻弄着里面那枚温热的一元硬币,为一些想法犹豫着。经过雨中这个光上身的乞丐只需要一瞬间,我就在那犹豫的一瞬间过去了,匆匆奔赴我的目的地。
毕竟,我的心已经足够冷漠,虽然它也许还不能忍受血肉模糊的额头,却已经可以忍受雨中剧烈颤抖的裸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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